(水中重法)
目的與適用范圍
水中重法適用于測定幾乎不吸水的密實的I型瀝青混合料試件的表觀相對密度或表觀密度。
當試件狠密實,幾乎不存在與外界連通的開口孔隙時,可采用本方法測定的表觀相對密度代替按T 0705表干法測定的毛體積相對密度,并據此計算瀝青混合料試件的空隙率、礦料間隙率等各項體積指標。
儀具與材料
浸水天平或電子秤:當最大稱量在3kg以下時,感量不大于0.1g;最大稱量3kg以上時,感量不大于0.5g;最大稱量10kg以上時,感量不大于5g,應有測量水中重的掛鉤。
網籃。
溢流水箱:使用潔凈水,有水位溢流裝置,保持試件和網籃進入水中后的水位一定。試驗時的水溫應在15℃~25℃范圍內,并與測定集料密度時的水溫相同。
試件懸吊裝置:天平下方懸吊網籃及試件的裝置,吊線應采用不吸水的細尼龍線繩,并有足夠的長度。對輪碾成型機成型的板塊狀試件可用鐵絲懸掛。
秒表。
電風扇和烘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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